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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失效]

  设计单位内部,应坚持设计人员和概算专业人员相结合共同编好概算。逐步做到设计人员编制单位或单项工程概算;概算专业人员负责提供编制概算的基础资料,汇编概算,做好投资分析并协助领导把好概算质量关。
  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并汇编总概算。其他设计单位应负责编好所承担设计的工程概算。
  施工图预算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
 五、 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管理,应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其制订、修订、审批和管理工作。有关定额、费用和价格的管理分工详见附件。
 六、 必须保持“三算”的质量。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努力提高概算的准确性。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各项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正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设计概算必须完整地、准确地反映设计内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多要投资或预留投资缺口。概算文件的组成和建设费用的构成要符合计划、统计、拨款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现行的制度、定额、费用和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提出工料分析,以适应施工管理和经济和核算的要求。防止巧立名目,高估冒算。
  竣工决算必须内容完整,核对准确,真实可靠。
 七、 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单位必须在报批设计文件的同时报批概算。各主管部门必在审批设计的同时认真审批概算,不得层层下放。审查概算时,应请施工单位、建设银行等有关单位参加。概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部分及时分送有关单位。
  施工图预算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设计单位和建设银行共同审定。各单位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实事求是,及时审定。如发生矛盾时,应根据有利于多快好省地进行建设的原则,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时,由各级基本建设委员会仲裁。
  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并分送建设银行和主体设计单位。
 八、 计划部门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严格控制单项工程的投资和建设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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