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超长货物费率: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50%;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00%;
每件货物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2.在港区外的海域进行减载或加载作业,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20%。
国外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国轮及国内货方付费部分) (表5-1)(略)
租用船舶、机械、设备和委托其他杂项作业费率表 (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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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计 费 单 位 │ 费 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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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 轮 │ 马 力 小 时 │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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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50吨以内 │ 负 荷 吨 时 │ 4.50
重│超过50吨满100吨 │ 负 荷 吨 时 │ 4.00
船│100吨以上 │ 负 荷 吨 时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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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重 机 │ 负 荷 吨 时 │ 2.00
吸 扬 机 │ 台 时 │ 15.00
码 头 供 淡 水 │ 每 次 │ 50.00
拆 包 和 倒 包 费 │ 每 吨 │ 0.80
灌 包 和 缝 包 费 │ 每 吨 │ 0.80
分 票 费 │ 每 吨 │ 5.00
挑 样 费 │ 每 吨 │ 2.00
一 般 扫 舱 │ 每 个 舱 口 │ 240.00
拆隔舱板(防动板) │ 每 个 舱 口 │ 480.00
特 殊 平 舱 │按平舱舱口实装货物吨│ 2.00
│ 数的30%计费 │
│ (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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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 垃 圾 │ 每次 │ 船 运 │ 50.00
│ │ 陆 运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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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指导员工时费 │ 每 人 每 工 时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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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作业工时费│ 普通工技术工 │ 每 人 工 时 │ 5.30
│ │ 每 人 工 时 │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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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用防雨设备 │ 每 舱 口 日 │ 50.00
防 雨 罩 │ 每 只 每 次 │ 20.00
污 水 处 理 │ 每 吨 │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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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租用各种船舶机械设备的计费时间:自开离停泊基地时起,至返回原
地时止。如另有任务不返回原地者,自使用完毕时止。
2.租用起重船需要拖轮拖带时,另收拖轮租费。
3.码头供淡水费率,不包括水费。水费每吨1.50元。
4.一般扫舱不包括清洁污水沟,清洁污水沟每舱收费150.00元。一般扫舱和清洁污水沟,包括把舱内污物搁置甲板上。如需清除离船,另收专卸搬运费:上岸陆运的,每吨20.00元;船运的,每吨50.00元。
5.对洗舱、木屑扫舱以及其他特殊性扫舱,按人工计收扫舱费,每个舱口扫舱费起码收费额为240.00元。所需材料费用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