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国发[1978]222号 1978年10月19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建委1978年9月25日《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参照执行。
党中央对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问题非常重视。加快城市住宅建设,迅速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是关系到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发展安定团结大好政治形势的一件大事。《报告》提出,到1985年,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要达到5平方米。这个目标,一定要力争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意见,认真落实投资、材料,尽快把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建立起来,把住宅建设搞上去,为迅速改变城市住宅的紧张状况而奋斗。
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遵照中央十三号文件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近几个月来,我们对全国城市住宅的情况,进一步做了调查。9月7日至13日,召开了城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邀集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及一些城市建委和房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国务院各部委主管这方面工作的负责同志,就如何加快城市住宅建设问题,共同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初步的规划设想和实施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城市住宅的基本情况
全国现有城镇3400个,人口1.1亿。其中设市城市190个,人口7.6千万。建国以来,全国城镇新建住宅建筑面积4.93亿平方米,千百万群众住进了新房。但是,绝大多数城镇,包括一些新建工矿区,目前住房仍然很紧张。特别是人口集中、工业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住房紧张情况更为突出。
一、平均居住水平低。据1977年底统计,全国190个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仅为3.6平方米,比解放初期的4.5平方米下降0.9平方米。同国外相比,我们的居住水平就显得更低了。
二、缺房户的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城市中,缺房户共323万户,占居民总户数的17%。其中:夫妇不能同居,或住教室、车间、仓库、办公室等的无房户达104万户;二户同室、三代同室、大儿大女与父母同室居信的不方便户达130万户;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不足两平方米的拥挤户达89万户。
三、危房棚户改造慢。各城市都有一批危房急待维修,许多城市还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棚户没有得到改造。上海市至今还有棚户500万平方米,住着100多万人。广州市还有3000多户“水上居民”没有上岸。哈尔滨的“三十六棚”、“十八拐”,青岛的“菜市场”,西安的“豫民巷”北京的“南营房”、“北营房”等等地方,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广大群众迫切要求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