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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

  各地区、各城市,要立即着手制定城市住宅建设的七年规划,对住宅建设的规划、步骤、用地、投资、材料和施工力量等,进行全面安排。国务院各部门、也应制定规划,商同有关地方,统一安排直属直供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住宅建设。
  各地区、各城市、各部门的住宅建设规划,要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做到投资有渠道、材料有保证。要抓紧先把1979年、1980年的住宅建设计划编制出来,纳入当年基本建设计划,以利执行。
  住宅建设规划要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住宅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不得各行其是,乱拆乱建。要结合住宅建设逐步改造旧城区,首先要抓好危房和棚户区的改造。有条件的城市,要有计划地成街成片地进行改造和建设。
  目前,城市用地特别紧张,郊区农田越来越少,兴建住宅要十分注意节约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良田。
 二、要切实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
  目前,住宅建设所需材料不能保证供应,是一个很突出的矛盾。今后,应按不同渠道,妥善安排解决。国家投资建设住宅所需材料,随投资一并下达,保证供应。地方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所需材料,由地方负责安排。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所需材料,按隶属关系,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地方安排。对少数困难较多的省、自治区,请国家补助一部分钢材和木材。
  建筑材料供应不足,是当前基本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十分重视,多次指示要把建筑材料摆在先行地位,加快发展。我们一定要认真执行这一指示,努力把建筑材料工业搞上去。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这样,住宅建设需要的材料才有可靠的保证。
  各地区各城市要积极建设砖、瓦、灰、砂、石等建筑材料生产基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工业废料和当地资源,发展多种建筑材料。要固定若干工厂,专门生产住宅所需的水、暖、电、卫生设备和小五金。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必须走建筑工业化的道路。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门窗加工等,要尽可能实行工厂化生产。要大力发展各种新型建筑材料,积极实行墙体改革。制造新型墙体材料所需的设备,请国家给予安排。另正同计委研究,准备从国外引进几套房屋工厂设备,放在重点城市使用,然后翻版推广。
 三、要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
  最近邓副主席指示,要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省、市、自治区要从现有的施工队伍中,固定一部分力量,专门搞住宅建设。城市要组建专业化的住宅建设公司。这支力量,要装备必要的施工机械,以适应大规模住宅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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