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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主要业务品种操作指导》的通知

  (一)贷款行同意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按照不同的贷款担保方式分别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借款合同》、《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和《个人住房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二)办理房屋保险、公证及房屋产权抵押登记。
  (三)借款人填制借款凭证并签章,贷款行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将贷款划付售房方。
 第十三条 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保险。
  (一)房屋保险可一次性投保,也可分段担保,投保金额不得少于房屋购买价格,投保期限(分段购买投保期限累加)不得短于贷款期限。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由贷款行保管,保险单上要确定贷款行为第一受益人。
  (二)保险费由借款人支付。在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贷款行应代其续保,所垫付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在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内的毁损,借款人必须将理赔款偿还所欠的贷款本息;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借款人承担全部责任,并须提供新的担保或提前偿还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 对开发商开发楼盘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要严格审查开发商资质、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监督开发商资金使用,防止因资金不到位和挪用贷款造成楼盘不能按时竣工形成的贷款风险。

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分为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
 第十六条 借款人以所购住宅现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一并交贷款行保管。
 第十七条 借款人所购住房是期房的,必须采取贷款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担保方式。这种担保方式适应于售房人为开发商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除了办理房屋产权预登记外,开发商要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并将房屋回购保证金存入贷款行。一旦借款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立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十八条 借款人采取质押方式担保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办理质押贷款的动产必须是所有权无争议、易变现、易保管的。权利质押只限于银行存单和国债。以存单质押的,必须向存单签发行咨询存单的真实性,并取得该行签署的在质押期间停止支付和不予挂失的回执。在质押期内,存单到期,借款人与贷款人共同办理兑付后,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或转换为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第十九条 采取保证担保贷款方式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的要求。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经办行开立有存款账户,并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经办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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