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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德育大纲(试行)

  (一)初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常识;初步具有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益、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
  有基本的民主与法制的观念,知法、守法。
  立志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而学习,正确对待升学和就业,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和陈陋习俗。
  2.道德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尊重、关心他人,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劳动,初步养成劳动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养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
  3.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养成诚实正直、积极向上、自尊自强的品质。
  具有初步的分辨是非等能力。
  (二)高中阶段德育目标的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的基本要求: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
  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进一步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竞争观念和改革、开放的意识。
  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社会现象。
  2.道德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点,有良好的劳动习惯、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仪。
  3.个性心理素质和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
  形成坚毅勇敢不怕困难、敢于创新的品格。
  对不良影响有一定识别能力和抵制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等能力。

三、德育的基本内容

  (一)初中阶段的基本内容
  1.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初步的社会发展规律的教育。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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