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学德育大纲(试行)

  2.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际主义教育:
  国家观念的教育。
  热爱祖国河山、文化、人民以及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
  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教育。
  尊重兄弟民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热爱和平,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教育。
  3.理想教育:
  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教育。
  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学习的学习目的教育。
  4.道德教育: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训练。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教育。
  公民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的教育。
  初步的职业道德教育。
  5.劳动教育:
  热爱劳动和勤劳致富的教育。
  尊重劳动人民的教育。
  勤劳俭朴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
  6.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初步的民主和法制观念教育以及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教育。
  自由和纪律的关系的教育。
  《中学生守则》的教育。
  7.身心卫生与个性发展教育:
  青春期心理卫生和性道德教育;男女同学真诚友谊的教育。
  良好意志品格和审美情趣培养的教育。
  升学与就业的指导。
  (二)高中阶段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
  初步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
  经济常识教育。
  政治常识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
  为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贡献青春的教育。
  正确认识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优良传统,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影响的教育。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教育。
  遵守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
  3.国际主义教育:
  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及热爱和平的教育。
  发展各国人民之间友好合作的教育。
  献身人类进步事业的教育。
  4.理想教育:
  进一步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教育。
  立志成才的教育。
  5.道德教育:
  社会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的教育。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