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明确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1.要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毕业生深入学习有关文件,进一步解决深层的思想认识问题,使毕业生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帮助毕业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要深入进行艰苦创业和面向基层教育。要把理想教育、国情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很好地结合起来,讲明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实现党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需要几代人不畏艰难、前赴后继、矢志奋斗的道理,并使他们了解广阔的基层单位是最需要人才和最有利于施展才干的地方,认识到毕业后首先到基层去与工农群众相结合,是知识分子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使广大毕业生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创业。
3.要加强分配政策和分配纪律教育。深入宣传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现行的分配方针、政策,澄清一些模糊认识;讲清毕业生选择工作志愿的原则要求和有关的纪律规定,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与严格的行政管理和组织纪律结合起来,使毕业生明确认识到,服从国家需要是每个合格毕业生应具备的起码条件和应尽的义务。
4.要逐步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这是在新形势下进行毕业生思想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有条件的学校要有计划地开设就业指导课或讲座,帮助毕业生了解社会需求的全面情况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政治、业务素质的要求,增强择业意识,主动做好就业前的各种准备;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毕业生走向社会后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5.要认真抓好毕业生鉴定工作。近年来,一些学校的毕业生鉴定工作放松要求,鉴定内容不能如实反映毕业生优缺点全面情况,往往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鉴定工作的指导,按照最近国家教委发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帮助毕业生认真总结几年来在德智体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加强领导,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和思想教育工作部门,要根据1986年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联合通知和本通知的要求,会同党委宣传部和团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共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