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侵占中小学体育场地的事件层出不穷。国家教委和省市教育部门虽下发有关规定,社会也多次呼吁,但屡禁不止,收效甚微。许多学校仅有的一点场地还不断遭受蚕食的命运。上海市有些学校为了创收,破墙开店,缩小运动场地,有些操场变停车场。长沙市一些学校的体育场地则被城市建设挤占。
二、建议
通过对6省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的调查,我们认为要积极有效地改进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国家要在政策上进行一些相应的调整,教育和体育领导部门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一)教育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忽视体育的状况,把体育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
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议国家教委采取必要措施,如结合中学教学大纲、教材改革、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等,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扭转重智育轻体育的局面。体育工作应作为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家教委可考虑制定全面的措施,使每个班主任、每个校长、每个教育局长的工作成绩都与体育工作挂钩,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导向,应为全面培养四有人才,为下一代人的身体健康抓几件扎扎实实的工作,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干出政绩。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与领导重视程度是密切相关的。如辽宁省由于省长、市长亲自抓中小学体育工作,鞍山、大连都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体育场地和器材的困难。黑龙江省大庆市为全市中小学提供了较完善的体育设施。又如青岛市评定体育工作成绩的作法值得参考。他们采取联教记帐法,根据班级期末体育考试成绩、学生达标率、在校运动会上的成绩,综合为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评分评奖,促使班主任妥善解决智育和体育争时间的矛盾。
(二)为中小学体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目前中小学体育经费基本上靠收取教育费附加、学杂费以及从勤工俭学中挤压的办法硬凑出来的,这笔钱由于为数极少,实在无法支付体育教学必要的开支。河南省从1980年到1984年,每年有108万元的中小学校体育器材专款,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这笔专款已被取消。现存的体育器材和场馆建设,基本是1980年至1984年购置、建造的。建议恢复1984年前的办法,将中小学体育卫生经费纳入财政拨款项目并明确规定体育卫生经费在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这项专款不得挪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也应拨出专款,支持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并明确今后增加的比例。此外,在学校所收学杂费中也应拨出一定数量作为体育卫生专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