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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

  12.20 在可靠停 用相关运行保护的前提下,对新安装设备进行各种插拔直流熔断器的试验,以确证没有寄生回路存在。
  13. 现场运行
 
 13.1 纵联保护(如高频相差保护、高频闭锁方向保护等)的任一侧需要停用或停直流电源时(例如为了寻找直流电源接地等),必须先报调度,请求两侧都停用,然后才允许作业,作业完后,两侧保护按规定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运行。
  13.2 平行线的横差保护,当一侧的断路器断开,形成一回线送电、一回线充电的运行方式时,如果横差没有经检查邻线过电流控制,则两侧都应断开运行中一回线的横差保护的跳闸压板(即停用保护),但处于充电状态的一回线的压板不应断开(保护继续运行)。操作顺序应在一次系统操作完后,才去断开压板;恢复时先投压板然后进行一次系统操作。
  13.3 线路纵联保护每年的投入运行时间不得小于330天;配置双套纵联保护的线路,任何时候都应有一套纵联保护在运行中,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审批。
  13.4 线路基建投产,相应的保护包括纵联保护,必须同步投入运行。
  13.5 电力线高频保护,必须每天交换通道信号,保护投入运行时收信裕量不得低于8.68db(以能开始保证保护可靠工作的收电平值为基值),运行中当发现通道传输衰耗较投运时增加超过规定值(3.0db)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调度通知有关部门,以判定高频通道是否发生故障、保护是否可以继续运行;运行中如发现通道裕量不足5.68db时,应立即通知上述调度机构请求将两侧纵联保护一起停用,然后才通知有关部门安排相应的检查工作。
  13.6 允许式纵联保护的发信及收信信号和闭锁式纵联保护的收信信号应进行故障录波。
  13.7 触动外壳时有可能动作的出口继电器,必须尽快更换。
  14. 厂用电保护
  各网、省局应结合运行经验分别制订相应的反事故措施,避免厂用电事故引起全厂停电。
  15. 其他
 
 15.1 为了保证静态保护装置本体的正常运行,最高的周围环境温度不超过+40℃,安装装置的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0℃,如不满足要求应装设空调设施。
  15.2 用水银接点的瓦期继电器必须更换。
  15.3 三相三柱式变压器的零序阻抗必须以实测值为准。
  15.4 故障录波器盘的电流电压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等,必须满足继电保护二次回路质量要求,其接入电流应取自不饱和的仪表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回路,否则取自后备保护的电流回路,并接到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末端。微机型故障录波器应按继电保护回路的绝缘和抗干扰要求进行试验。
  15.5 导引线电缆及有关接线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引入高压变电所开关场的导引线电缆部分,应采用双层绝缘护套的专用电缆,中间为金属屏蔽层,屏蔽层对外皮的耐压水平可选用15kV,50HZ,1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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