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每月实际完成的电量特别是国家任务电量低于本月安排的计划值时,如燃料实际到货低于预计数,必须将燃料实际到货、耗用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水电站运行和水库调度运行情况写清楚,作为调减当月国家任务电量的依据。如燃料到货高于预计数,多余的燃料在下月中根据机组能力和燃料库存储备的需要,适当增加国家任务电量。
3.能源部电力调度通信局对网(省)、局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定,若情况属实,按欠供燃料情况核减国家任务电量中火电量,并相应核减月用电量。
4.能源部电力调度通信局将网(省)局的计划完成情况认真核定后,按月报国家计委核备,能源部按季度将各网计划完成后的核定的电量数一并发文下达给各有关网(省)局,同时抄送有关地区的计(经)委。
三、组织及上报时间
1.能源部电力调度通信局负责全国电力生产月度计划的制定和各网(独立省)局月度计划的核定工作,并负责向国家计委上报。
2.各网局负责网内各省(市)电力局的月度计划制定和核定工作并报部核备。各网局可根据木网具体情况相应地制定办法及上报网局的表格。
3.月度生产计划上报的时间为:每月二十五日以前将下月计刘(表2)报部电力调度通信局;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表4)的上报时间为:每月十五日以前报部电力调度通信局。随后应以局文将月计划制订与完成情况分别报部调通局。
四、本试行办法由部电力调度通信局负责解释
附录1:
分解电量计算方法:
Gi=G1G
式中,m=1,2,…,4;i=1,2,…,12:Ci:当年第i月分解电量系数:Gi:当年第i月分解电量。Ci-m从当年算起前
m年第i个月的实际发电量占m年全年发电量的比例;G-m:从当年算起前m年的实际发电量。
算例:一九八九年某网全年发电量计划为900亿千瓦时,计算一九八九年六月分分解电量。
若:一九八八年全年发电量为840亿千瓦时,六月份发电量为70亿千瓦时;
一九八七年全年发电量为860亿千瓦时,六月份发电量为72亿千瓦时;
一九八六年全年发电量为820亿千瓦时,六月份发电量为68亿千瓦时:
一九八五年全年发电量为780亿千瓦时,六月份发电量为65亿千瓦时;则:
附录2: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