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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治理、整顿送变电施工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治理、整顿送变电施工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89年8月28日 能源基[1989]834号)


  送变电工程建设是电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以来,送变电建设队伍对我国电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各省送变电公司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
  近年来,送变电施工市场比较混乱、问题较多,表现在:
  1.施工力量过剩、供需关系失调.全国省一级的送变电专业施工队伍大部分生产任务严重不足,四处奔走找米下锅,而地方和各种隶属关系的送变电施工队伍仍在发展。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失控。不少地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不严,擅自认证,任意升级,出现了无证承包或越级承包的状况,给施工市场造成混乱,使一些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受到影响,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
  3.中间环节增多。一些虚体性的送变电承包公司陆续组建,转手发包的现象增多,有的专搞转手发包。常使承包公司只通过转手发包便能以不多的劳动取得较多的收益,严重影响送变电专业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认为:在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下,企业固然要受制于市场竞争机制,靠市场来引导,但市场本身必须要有国家宏观调控,对送变电施工市场必须从全国范围着眼,通过强化管理来控制队伍的发展,控制资质升级,控制任务扩散,保存省级送变电骨干施工企业的精干和后劲、充分发挥其高资质,高水平。高信誉的优势,从组织上保证送变电工程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对送变电施工市场进行治理和整顿,这是我国电网建设事业大局的需要,是国家长远整体利益之所在,各个局部利益必须在这个大前提下退居从属地位。
  为搞好送变电施工市场的治理和整顿工作,现作出如下规定:
  1.任何地区或企业,从现在起,都不得再行组建新的送变电施工企业或队伍,更不得组建专搞转手发包的公司。
  2.现有省级送变电施工企业的固定职工人数要控制在一九八八年末实有人数的基础上,不得再行增加,通过劳动力分流和自然减员而应有适当减少。
  3.所有送变电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都必须严格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新的《火电及送变电建设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审查、定级。根据规定的程序,由能源部或建设部分别审批,重新颁发《资质等级证书》,据此控制各企业相应等级的承包范围。各主管局都必须按国家有关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工作,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资格进行严格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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