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中直接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岗位资格分为监督工程师和监督员。
1、监督工程师考核合格标准
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和二年以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历,经监督人员岗位培训和部考核合格;或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有五年以上设计、施工和二年以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历,经监督人员岗位培训和部组织的考试及格。
2、监督员考核合格标准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并有二年以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历,经监督人员岗位培训和部组织的考试及格;或具有相应工程类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三年以上设计、施工和二年以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历,以监督人员岗位培训和部组织的考试及格。
第六条 考核结构处理
(一)对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验收合格证”;对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颁发“交通部质量监督证”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限期整改并待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加强培训并等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应调离质量监督工作岗位。
第七条 附则
(一)经考核合格的部管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每三年由部进行一次复查。
(二)经考核合格的部管质量监督机构,应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对本地区、本部门下属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颁证工作,并将考核实施细则和考核结果报我司核备。
(三)本实施细则由部工程管理司负责解释。
(四)本实施细则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一:交通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二:交通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交通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考核申请报告
附件四:交通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人员考核申请报告
附件一:(略)
附件二: 交通系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评分表
申请考核单位:__________ 考核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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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考核项目 │ 满分│自评分│考核│
│ │ │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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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机构职能齐全 │6分 │ │ │
│ │ 组织机构 ├────────────────────┼───┼───┼──┤
│ │ (30)分 │2.机构独立 │10分 │ │ │
│ │ ├────────────────────┼───┼───┼──┤
│ │ │3.人员专业结构合理,技术人员充实 │10分 │ │ │
│ │ ├────────────────────┼───┼───┼──┤
│ │ │4.负责人由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担任 │4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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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意识 │1.机构负责人对监督工作有正确理解对本年 │6分 │ │ │
│ │ (12分) │度工作有全盘计划 │ │ │ │
│ │ ├────────────────────┼───┼───┼──┤
│ │ │2.全员通过学习,对本职工作任务明确 │6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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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立和执行各项制度 │12分 │ │ │
│ │ ├────────────────────┼───┼───┼──┤
│ │ 监督工作的│2.印制使用监督工作所需的表格 │5分 │ │ │
│ │ 保证措施 ├────────────────────┼───┼───┼──┤
│ 三 │ (38分) │3.制定总计划和目标,并层层分解 │7分 │ │ │
│ │ ├────────────────────┼───┼───┼──┤
│ │ │4.监督人员岗位培训的普及程度达到100% │7分 │ │ │
│ │ ├────────────────────┼───┼───┼──┤
│ │ │5.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并有专人管理 │7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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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监督覆盖率达到80% │7分 │ │ │
│ │ 监督工作 ├────────────────────┼───┼───┼──┤
│ 四│ 质量 │2.受监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 │5分 │ │ │
│ │ (20分) ├────────────────────┼───┼───┼──┤
│ │ │3.受监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4分 │ │ │
│ │ ├────────────────────┼───┼───┼──┤
│ │ │4.各方面对监督机构工作的评价 │4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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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四项 │十五条 │10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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