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失效]

  包括保存时间、条件,使用方法、剂量,免疫期、注意事项。
  细胞苗可以在疫苗制造前加一项“细胞制备”。
  某些制品具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增列。
 件四:       诊断制剂制造及检验规程书写格式、内容要求
  书写诊断制剂制造及检验规程,应按下列顺序和内容要求。
        ……抗原(抗体)与阴阳性血清制造及检验规程草案
               一、菌(毒、虫)种
  包括菌(毒、虫)种或株,鉴定、保管、供应单位,菌(毒、虫)种标准,传代方法,保存条件与时间。
              二、抗原(抗体)制造
  包括培养、繁殖、收获、处理、中间检测、分装、冻干。
              三、抗原(抗体)检验
  包括无菌检验、效价检验、特异性检验、非特异性检验、物理性状检验。
            四、抗原(抗体)的保存与使用
  包括保存条件、时间、使用方法和判定标准。
              五、阳性血清制造及检验
  包括动物的选择、抗原的制造、免疫程序、血清的提取,无菌、效价检验,物理性状检验,保存条件及保存期。
              六、阴性血清制造及检验
  包括动物的选择、血清的提取、无菌检验、物理性状检验、特异性检验、保存条件及保存期。
  某些制品具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增列。
 件五:          新生物制品有关试验数据要求
 一、新制品实验室各项试验要求批数如下表:
<font size=+1>
┌──────┬───────┬───────┬───────┬──────┐
├┐试    │       │       │       │      │
│└─┐   │       │       │       │      │
│ 批└┐验 │  安全   │  效力   │  免疫期  │ 保存期  │
├┐  └──┤       │       │       │      │
│└─┐  数 │       │       │       │      │
│ 分└───┤       │       │       │      │
│    类 │       │       │       │      │
├──────┼───────┼───────┼───────┼──────┤
│ 第一类  │   5   │   5   │   3   │   3  │
├──────┼───────┼───────┼───────┼──────┤
│第二、三类 │   3   │   3   │   3   │   3  │
└──────┴───────┴───────┴───────┴──────┘
</font>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