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水平:具有本行业技术专长及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能力。在近10年内至少有一项工程勘察获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至少有两项获国家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
各专业业务能力要求如下:
工程地质:具有多种现代化勘探手段,能解决难度较大的工程地质问题;
钻探:在各种不同地质条件下采用不同的钻进方法进行钻探;
物探:能进行陆地或水上、地下的综合物探作业;
岩土测试:能承担常规或专项大型现场试验及室内全套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测量:能完成大型工程控制测量及各种比例尺陆上、水下地形测量及变形测量。
4.技术装备:具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
工程地质:配有性能先进的多种轻便简易测试仪以及摄像机。
钻探:配备各种功能钻探机械设备、钻具、取芯、取样器具及相应水文地质试验设备。
物探:具有性能较先进的工程物探仪器,如多道地震仪、声波仪、综合测井仪、电位仪以及应用物探新技术必需的软件系统和硬件接口等配套设备和检修调试所必要的电子测试设备。
岩土测试:除配备常规试验设备外,还配备各种原位监测仪器、如位移计、应力~应变仪等设施。
测量:应配备有性能先进的电磁波测距仪、精密水准仪、陆摄仪、水下回声测深仪等以及数据采集处理和成图设备。
除上述各专业设备外,还应配备计算机、CAD系统、较先进的复印机、晒图机等设施。
5.管理水平: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以质量为主体的目标管理有实效。
(二)乙级:
1.资历: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项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勘察项目,并已开工或建成投产,开工项目勘察资料经验证符合实际,成果质量良好;投产项目经运行考验,安全可靠,提供参数合理,评价结论基本正确,经济效益良好。
2.技术力量:技术力量强,专业配置齐全;能独立承担一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或同时承担两项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勘察任务;能独立完成较复杂地质条件的勘察任务。是本行业主要勘察单位。
配备的工程勘察技术人员至少40人以上,担任过已实施的中型水利或水电工程勘察任务的技术骨干约7~10人,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约占30%。
3.技术水平:具有本行业的技术专长,能利用国内外水利或水电行业勘察专业软件。在近10年内至少有一项工程勘察获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勘察奖或至少有两项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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