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关于进一步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的通知(财政部财办字[1998]45号)
11.
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程序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1]30号)
12.
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验资报告复审、确认以及合作开展业务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93)财会协字第112号)
1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经济信息咨询公司不能承办企业验资业务的通知(财政部(89)财会字第25号)
14.关于国营企业决算查账验证问题的复函(财政部(88)财会字第97号)
1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依法委托注册会计师验资、查账的通知(财政部(88)财会字第16号)
16.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87)财会字第53号)
17.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账问题的补充规定(财政部(84)财会字第21号)
18.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账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83)财会字第48号)
(三)因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废止的
1.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1]1080号)
具体原因:《
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所以,该办法缺乏法律依据。
2.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2000]33号)
具体原因:该通知中有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如关于暂缓审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3.关于发布《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评估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11号)
具体原因:(1)该《工作规则》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受理的评估纠纷扩大到非国有资产评估纠纷范围,没有法律依据。
(2)该《工作规则》中规定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