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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禁止非客运船舶运送旅客等事项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禁止非客运船舶运送旅客等事项的通知
 (交水发[2000]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各地海事局:
  在今年春运检查中,发现一些非客运船舶违反规定运送旅客,还有一些船公司的船员家属不按规定购买船票乘船。以上做法严重违反了我部关于旅客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是旅客运输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坚决予以制止。为严格水上旅客运输管理,确保安全运送旅客,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水路旅客运输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严格禁止非客运船舶违法运送旅客,一经发现应严肃处理。
  2.经营旅客运输的船舶应按核定的班期、航线和载客定额营运,严格执行有关船票管理的规定,严禁超舱位定额售票,禁止运送无票乘客,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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