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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金、退职金应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金、
退职金应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
([65]内人工字第194号 1965年10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局:
你区锡林郭勒盟公署人事处9月16日来函询问关于退休费和退职费应否包括地区津贴的问题,我们意见,仍应按照“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草案)”第
二十四条
规定和1965年3月15日前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金、退职金是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规定办理,请研究复该盟是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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