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认真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确保完成今年国家预算的通知
(1990年10月28日)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国民经济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生产和市场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财政状况不够理想。经常性收入增长缓慢,各项支出增长很快,国家财政收支差额逐月扩大。同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随意减免税收,乱摊成本费用,挤占国家收入等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这种情况如发展下去,不仅威胁今年国家预算的完成,也势必牵动全局,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对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努力工作,切实抓好第四季度的增收节支,确保完成今年的国家预算任务。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抓好第四季度的增产节约工作。要充分利用当前生产和市场销售逐月回升的有利时机,狠抓产品结构调整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要大力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燃料消耗,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对那些市场需要的名、优、特产品,要在资金、能源和原材料方面充分保证供应,支持他们开足马力生产;对那些长期积压、滞销产品,要下决心妥善处理一批,搞活企业资金。在抓好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要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开拓农村市场。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把抓好第四季度增产节约和市场销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企业,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努力促产增收,确保完成今年的生产和销售计划。
二、加强领导,严格征收管理,抓紧组织各项收入。各地区、各部门要振奋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抓紧各项收入。收入完成好的地区,要力争多超收,为平衡国家预算做贡献;收入完成不好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补上去。一切有收入上交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确保完成收入上交任务。对未完成上交收入任务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应用企业自有资金补交;实行“工效挂钩”的,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要抓好各项税收的征管工作,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努力完成收入计划。对企业拖欠的各项税款,要下力量清理催收;企业收回的货款,应首先交纳税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和占压,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征收入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支持企业依法交税。对拖欠不交的,银行应按照“税、贷、货、利”的顺序予以扣交。对减免税退库,财政、税务部门和国库要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对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要严格按照规定交纳,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更不能越权减免。要认真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严格控制企业亏损补贴,对超过计划和定额的,一律不予弥补。一切有征收任务的部门,都要把组织收入放在工作首位,不论是中央收入,还是地方收入,都要切实抓紧,确保完成任务。
三、坚决制止乱开减收增支的口子。国家税收的加征与减免,税率的提高与降低,财政开支的范围与标准,都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凡这方面的有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下达,或授权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下达,各地区、各部门均不得自行制定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减收增支文件。已经下达的,要认真清理,立即纠正,拒不纠正的,财税部门有权拒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