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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历年来已经定过级的复员退伍军人不再重新定级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历年来已经定过级的复员
退伍军人不再重新定级问题的复函
([68]中劳薪便字第735号 1968年3月5日)


江西省劳动局:
  你局2月27日来电收到。关于历年来已经定过级的复员退伍军人,其所定等级低于[67]国劳字382号文件规定的水平的,我们意见不再重新定级。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上不平衡的问题,需待运动后期统一考虑。请你们做好部分退伍军人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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