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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工作的通知(1988)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工作的通知
 (民办[1988]办字3号 1988年3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区)民政局:
  近几年来,全国民政系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民政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总的看,这项工作的形势是好的,各地对信息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领导不断加强;信息网络不断健全;园地不断扩大;传递手段不断改进,队伍素质和信息质量不断提高。这对推动民政工作改革,促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扩大民政工作的影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民政信息工作起步晚,发展还不平衡,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领导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信息员不够落实;有些地方传递手段比较落后等等。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国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政信息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大量、及时、准确的信息,是做出正确决策的依据。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这次机构改革必须抓住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要从机构配置的科学性和整体性出发,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因此,民政部门的各级领导都应从改革和转变职能这个高度,深刻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对于目前民政信息工作在人、财、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解决。尤其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各地一定要根据十三大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民政信息工作。一定要做到领导有人分管,信息工作有人专管;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和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有信息网络,有信息刊物,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二、着重抓好政务信息。政务信息是高层次、直接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信息。抓好政务信息,是办公厅、室参与政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手段,是提高信息质量的关键。因此,信息部门应以此作为主攻方向,及时反映本地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反映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活动和意见;反映党和国家以及部里重大决策和政策在当地的执行情况;反映干部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民政工作改革的新成果、新典型、新经验、新问题、新发展,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搞好信息工作,离不开一支高质量的信息队伍。近几年,各地在培训信息员,提高信息队伍素质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人员少、成份新、变动快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善。今后,各地要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信息队伍的业务建设和思想建设。要让信息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并有计划地请业务处、室给信息人员介绍情况,使他们了解全面工作,熟悉民政业务;要给年轻的同志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文字水平,锻炼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在民政信息队伍内部开展传、帮、带活动,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形成互帮互学的良好风气;要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革命事业心教育,引导他们不计名利地位,热爱本职工作,养成一是一、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的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好信息工作,是全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责任。因此要在抓好骨干队伍建设的同时,动员各业务部门一起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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