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的丧葬问题,要根据不同民族的情况,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不能强求一律。对于有些少数民族,经过宣传教育,愿意进行改革、实行火葬的,亦应予以尊重和支持。对他们当中在丧葬上搞迷信活动的,也要进行教育,提倡自己起来进行改革。
四、大力进行宣传教育,鼓励群众进行改革
殡葬改革是一件破旧立新的大事,是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项革命,也是新旧两种思想的长期斗争。这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任务艰巨,尽管已开展多年,但几千年的封建残余思想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的;另一方面,对推行火葬、实行新的殡葬办法,也不是轻易就能被群众所接受的,必须进行艰巨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证明,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好坏,是殡葬改革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
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针对干部、群众中在殡葬问题上存在的旧思想、旧习俗和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进行经常、普遍、深入、细致和耐心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有利场所,宣传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对国家、对集体、对个人的好处,表彰殡葬改革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在丧葬问题上出现的不良风气,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把他们从旧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群众自觉进行殡葬改革的社会风气。要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殡葬改革中以身作则,丧事新办,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向不良的风气进行斗争。
为了有效地进行殡葬改革,在大力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必须对实行火葬的群众予以必要的鼓励、支持和方便。这些年来,不少地方的城市街道和农村社队,采取建立殡葬改革组织帮助群众料理丧事,诸如建立骨灰堂便于群众进行悼念活动等措施,受到群众的欢迎。有些社队的主要干部,在自己的亲属死后带头实行火葬,对群众影响很大,起了促进的作用。这些作法,都是可行的,各地可以仿行。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作为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对当地殡葬事宜和为殡葬改革服务的行业实行统一管理。要向党政领导勤汇报、多请示,当好参谋。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加强对城市街道、农村社队群众性殡葬改革组织的工作指导。要主动联系宣传、劳动、财政、农林、物资、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他们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这项移风易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工作。对从事殡葬工作的职工,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经常关心他们,鼓励和支持他们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搞好殡葬改革、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