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重新确定全国对口收容遣送站的通知
(民事函[1993]55号 1993年3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北京市公安局:
根据
财政部《关于收容遣送工作中跨省遣送所需经费支付问题的通知》([92]财文字第758号)要求,结合今年各地上报对口收容遣送站的意见,经研究,确定下列城市收容遣送站为负责跨省接收和遣送任务的对口收容遣送站。
北京市:北京收容遣送站
天津市:天津收容遣送站
河北省:石家庄、邯郸、沧州、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收容遣送站
山西省:大同、阳泉、忻州、太原、长治、侯马收容遣送站
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包头、通辽收容遣送站
吉林省:四平收容遣送站
辽宁省:锦州、铁岭、沈阳、大连收容遣送站
黑龙江省:哈尔滨收容遣送站
上海市:上海收容遣送站
江苏省:南京、徐州、苏州、南通收容遣送站
浙江省:嘉兴、湖州、金华、温州收容遣送站
安徽省:蚌埠、安庆、芜湖、宿县收容遣送站
福建省:邵武、漳州、龙岩、福安收容遣送站
江西省:萍乡、九江、上饶、鹰潭、赣州、景德镇收容遣送站
山东省:德州、兖州、济南收容遣送站
河南省:安阳、三门峡、南阳、信阳、商丘收容遣送站
湖北省:黄石、武汉、十堰、宜昌、襄樊、蒲圻、广水收容遣送站
湖南省:岳阳、长沙、株州、郴州、零陵、怀化收容遣送站
广东省:广州、湛江、肇庆、韶关、汕头、兴宁收容遣送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州、柳州、梧州、南宁、玉林、河池、百色收容遣送站
海南省:海口收容遣送站
四川省:成都、重庆、广元、达县、泸州收容遣送站
贵州省: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都匀、凯里、毕节、玉屏收容遣送站
云南省:沾益、广通、昆明、下关、富宁、威信、镇雄、富源收容遣送站
西藏自治区:拉萨收容遣送站
陕西省:渭南、宝鸡、汉中、安康、绥德收容遣送站
甘肃省:兰州、天水、酒泉收容遣送站
青海省:西宁收容遣送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收容遣送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收容遣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