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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的暂行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1991年度招生起试行。

      林业系统有实践经验人员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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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自    年     月至     年   日,在我┃
┃单位从事             工作,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或在册的合同┃
┃工、在册的临时工、在册的季节工、乡(镇)村集体林场场员,乡林业技术员,┃
┃林业专业户的优秀青年。该同志符合报名条件,同意报考。         ┃
┃                                   ┃
┃                    领导签名     盖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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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考生同意《林业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的暂行办法┃
┃》,若被录取,毕业后自愿回原报考地区的县或县以下林业基层单位工作。  ┃
┃                                   ┃
┃                       考 生 签 名     ┃
┃                                   ┃
┃                       考生家长签名      ┃
┃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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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         同意接收,负责安排工作。             ┃
┃级  意                               ┃
┃林                                  ┃
┃业                                  ┃
┃部  见                  签名      盖公章  ┃
┃门                                  ┃
┃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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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                                  ┃
┃招  意                               ┃
┃生                                  ┃
┃办                    签名      盖公章   ┃
┃公  见                               ┃
┃室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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