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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矿采选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规程

    (1─------------------)×100%
     本期各种可比 × 各种可比产品上
     产品实际产量   年实际单位成本
  (二)全部产品成本降低额,其公式为:
  (本期各种产品的实际产量×本期各种产品的计划单位成本)-本期全部产品的实际
   成本
 第三十九条 企业必须在搞好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内部各级成本分析制度。全厂的成本分析每季一次,由厂长总会计师主持,财务部门提供资料;车间的成本分析按月进行,由车间主任主持,车间成本员提供资料;各专业职能部门应对归口指标进行专题分析。
 第四十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一)生产费用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价;
  (二)全部产品(包括可比与不可比产品)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三)主要产品单位成本的分析;
  (四)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的分析。
  通过各级各口的分析,揭示成本升降的原因,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对分析出来的问题和矛盾,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在下次成本分析会上报告解决问题的效果。
 第四十一条 在进行成本分析的基础上,必须层层抓好成本考核,对生产车间、矿区、职能科室以至各岗位在成本管理上的成果和失误,进行认真的评价和奖罚。
 第四十二条 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成本分析相结合的分析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管理素质。

第八章 监督与奖罚

 第四十三条 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物价等机关的监督检查。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消极敷衍和刁难阻挠。
 第四十四条 企业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健全稽核制度,并建立审计机构或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对成本的计划安排、开支范围、计算方法等,进行内部审计,保证成本的准确性。
 第四十五条 企业的财务人员履行成本管理和监督的职权,并负责处理日常业务。任何人不得阻挠、刁难财会人员履行正常职权,更不允许打击报复。
 第四十六条 对模范执行本规程,并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人员,应由企业根据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对违反本规程和财经纪律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经查属实者;
  (二)有效地抵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从而避免重大损失浪费者;
  (三)对完成成本计划有突出成绩者;
  (四)对改进成本管理,实现管理现代化,促进完成成本降低计划有显著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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