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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养出试行办法[失效]

 六、以进养出的进口物资和出口产品,不参加国内的平衡分配,逐步做到进口物资由外贸公司直拨生产单位,产品由生产单位直供外贸公司收购出口。
 七、以进养出的产品,要择优安排生产。工业品要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工厂定点生产。农副土特产品要因地制宜划片生产。定点和划片都要相对稳定。
 八、根据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要积极发挥军工企业的生产潜力,发展以进养出商品的生产 。 军工企业生产供应出口产品的价格,要与民用企业的出口产品实行同质同价。
 九、以进养出的工业品,外贸公司同生产或供货单位,应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规定各自承担的义务。任何一方不按合同或协议执行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十、以进养出的农副土特畜产品,在安排进口饲料、肥料、种子、种畜等的同时,外贸公司同生产或供货单位,应商定增加供应出口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和交货时间。
 十一、 以进养出的工业品,外贸公司同生产或供货单位,要商定供应出口产品的合格率,原材料、辅料的消耗定额和交货时间。对于产品合格率低,质量没有保证,原材料消耗多,生产成本高的生产企业,不要安排以进养出。
 十二、以进养出商品的创汇,要逐项进行核算,出口成品创汇率一般应掌握在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以上。生产技术工艺比较复杂的产品,创汇率要高一些;生产技术工艺比较简单的产品,创汇率可低一些,但最低不得少于百分之三十。
 十三、承担以进养出的生产企业(包括国营农场),要努力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和供货任务。由于生产某些批量小、花色品种复杂、交货期短的出口产品,如果影响企业的正常利润,经外贸部门和有关部门商定,可由外贸公司给予必要的价外补贴。
 十四、以进养出所需进口物资的国内人民币作价,原则上按照现行进口作价办法办理。对以进养出中由于进口原辅料国内调拨价格或利润、税率偏高而使出口成品外贸亏损大的少数品种,只要国际市场好销,创汇率合算,经过批准,可采用外贸部门代理进口只收手续费,或免征关税、工商税的办法处理。生产、供货单位供应出口的产品,应按外贸进口原辅料实际拨交的价格计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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