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均需及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分别达到同年龄组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龄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在校学生。业余体校篮球、排球比赛,对代表队运动员要规定身高和身体素质指标,足球比赛规定短跑速度指标,达到标准才能报名。
三、竞赛年龄分组
青年组,二十岁以下;少年甲组, 十七岁以下; 少年乙组,十四岁以下(足球、篮球、排球、乒乒球、羽毛球为十五岁以下);儿童甲组,十二岁以下;儿童乙组,十岁以下。
儿童乙组一般不举行全国、省、地区的比赛。举重不举行十四岁以下的比赛。大学生比赛不分年龄组。
四、竞赛时间
全国性竞赛,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后期举行。比赛前不得占用学生文化学习的时间进行集训。
五、全国性竞赛的种类、次数和参加单位
(一)综合性运动会: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四年举行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四年举行一次。
(二)全国单项比赛:
1.全国大学生“三好杯”篮球、排球、足球比赛,按顺序每年举行一项(体育系科和体育学院学生不能参加)。全国中学生“三好杯”足球、篮球、排球比赛,按顺序每年举行一项。全国大、中学生的“三好杯”比赛,由各省、市、自治区派学校冠军队参加,业余体校学生可以代表原校参加比赛,但不得超过队员总数四分之一。当年举行大学生运动会,不举行大学生的“三好杯”比赛。当年举行中学生运动会,不举行中学生的“三好杯”比赛。
全国体育学院、全国高等院校体育系科的比赛,每年各举办一、二项。
2.全国业余体校比赛:
田径、游泳、体操比赛,每年举行一次。一年举行全国集中比赛,另一年举行分区比赛,交叉进行,各省、市、自治区派混合队参加。田径、游泳全国集中的比赛,规定报名标准,由水平较高的运动员参加。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比赛,每年举行一次。一年举行足、篮、排少年甲组和乒乓球少年甲、乙组的“跃进杯”比赛,由省、市、自治区的重点业余体校或业余体校的冠军队参加;另一年举行足、篮、排球少年甲、乙组和乒乓球少年甲、乙组儿童甲组的分区比赛,参加单位除足、篮、排球的少年乙组和乒乓球的儿童组只能由一般业体校参加外,其它组别与“跃进杯”比赛的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