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试行条例
〔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二日,(79)一机情字862号〕
一、方针任务
第一条:科学技术情报工作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科技情报工作,对于加速科学研究,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实现四个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必须贯彻自力更生、洋为中用的方针,为高速度高水平地发展机械工业服务,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部门必须组织起来,发动群众,加速自身的现代化建设,广快精准地开展科技情报服务工作。
第二条: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广泛搜集有关的科技情报资料,整理成系统的检索工具,做好资料的管理、借阅、咨询、提供等工作。
(2)报导、交流国内外机械工业先进的科技成果、经验和发展动向;
(3)针对机械工业发展中的重大任务和关键问题以及国内外科技发展动向,开展科学技术情报和技术经济情报的分析研究工作;
(4)结合机械工业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情报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提高情报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实现情报手段现代化。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部技术情报所是一机系统的科技情报中心,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一机系统科技情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经验交流和业务指导,开展情报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2)开辟国内外科技情报资料的来源,发挥机械工业检索中心的作用,做好科技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
(3)通过各种文字、视听资料,综合报导国内外机械工业重大科技成果和发展动向,组织重大项目的科技交流;
(4)开展机械工业综合性科技情报和技术经济情报的分析研究工作。
第四条:专业科技情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专业科技情报网,根据一机系统科技情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需要,制订情报网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收集、整理本专业的重要科技情报资料与线索,组织好本专业国外文摘的编制、报导工作,不断充实本专业的检索工具;协助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科技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逐步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和情报资料的复制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