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搜集国外对口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学术团体和知名人士的情报,建立情报追踪档案,在此基础上定期分析研究和组织编写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和生产技术水平、差距和发展趋势,研究本专业有关的科技发展政策,为本专业制订规划、选择科研课题、引进技术、对外贸易等项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组织本专业的科技交流;负责(或同有关单位合作)编辑本专业的科技刊物,及时报导本专业国内外科学技术的先进成果和发展动向;负责编辑本专业情报网内部通讯,沟通成员单位间的情报渠道。
承担专业科技情报中心的研究、设计、教学单位应有一位院、所、校级负责人领导此项工作。
第五条: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机械工业局的科技情报站、所是地区情报中心,其主要任务是:
(1)规划和组织地区情报网,根据一机系统科技情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本地区科技发展的需要,制订本地区的科技情报工作规划和计划,对本局所属的工厂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学校的科技情报工作起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作用;
(2)根据本地区机械工业的需要,收集、整理情报资料;组织好本地区产生的中文情报资料的文摘编制工作,建立和充实本地区情报资料的检索工具;协助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科技成果资料的管理工作;逐步开展咨询服务和情报资料复制供应工作;
(3)针对本地区的需要,开展科技情报和技术经济情报的分析研究工作,为局领导研究政策、制订规划和组织管理科技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为引进和推广先进科技成果,提供参考资料,组织技术交流。
第六条:基层单位(公司、工厂、科研设计单位、学校等)的情报机构(或人员)的主要任务是:
(1)针对本单位需要,开展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借阅、报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2)开展科技情报的分析研究。为本单位的生产、科研、设计、教学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3)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情报网的交流、协作活动,学习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并承担网内应尽的义务;
(4)协助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总结重大科技成果;将本单位产生的科技情报资料(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资料)及时报送有关情报中心。
大中型企业均应设立情报室(组),在企业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专人担任专职或兼职的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