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转发农垦部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
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现将农垦部《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座谈纪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是办好国营农场、加速农业现代化、逐步缩小三大差别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解决城市副食品供应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把这件事情办好,应先选择一些国营农场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经验,逐步推广。试点的面要严格控制,不宜辅得太宽。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纪要精神作出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规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改进。对涉及到改变现行体制和政策的一些问题,中央和地方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请将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情况和经验,及时报告国务院。
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
联合企业的座谈纪要
经国务院批准,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至二十五日,在北京召开了农垦座谈会,讨论了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和对农场实行财务包干制的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的农垦局长等六十三人。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务院清产核资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总结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吸取国外的有益经验,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 是改善城市副食品供应,使国营农场尽快富裕起来,加速农业资金的积累,加速农业现代化,逐步缩小三大差别的重大措施。这也是农垦战线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大家坚决拥护中央提出的这一措施,决心在省、市、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下,积极搞好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一九七八年九月,国务院曾召开六省、市、自治区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座谈会。 会后,多数试点省、市、自治区进行了试点规划和具体部署。其他一些省、市、自治区听到消息,也积极要求试办。
这次会上交流了制订试点规划的经验,就办农工商联合企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一、性质、任务和经营方针
以国营农场为基础办的农工商联合企业,改变过去单纯生产原料产品的状况,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是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 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资金利润率,为国家提供更多的农畜产品和工副业产品,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示范作用。企业生产的商品,主要为城市和工矿区服务,为出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