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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关于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农委、农业部
 关于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九月五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关于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几个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沼气是一种可更新的生物能源,可分散生产,就地使用,成本低,是扩大农村能源,解决千家万户烧柴困难的一项重大措施。我国推广沼气工作已取得很大成绩。实践证明,兴办沼气关系到我国农村能源建设、肥料建设、环境保护和卫生建设,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促进这项事业的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 成立全国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由国家农委、计委、经委、科委、建委、财政、农业、商业、电力、农机、轻工、化工、卫生等部委,以及农业银行、供销总社和总后勤部组成。 办公室设在农业部,日常工作由农业部负责。推广沼气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常设办事机构,其归属和人员编制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国务院不另给编制。
 二、 将沼气建设纳入各级计划。要继续贯彻“社员自办为主,国家集体扶持为铺”的方针。沼气推广经费除地方上予以安排外,每年由国家经委在技术措施费中拨给一些沼气推广补助费;建成沼气池后,由财政部门每年拨给一些沼气宣传管理补助费,随着建池数字的增加而逐年适当增加。今年的宣传管理补助费已由财政部下拨,财政包干后,由地方财政拨给。
 三、 国家支援人民公社投资,可以用于扶持穷队办沼气。银行对建池资金有困难的社员,应积极给予低息贷款。
 四、 国家建委要结合处理“三废”,开展城市的沼气利用。电力部要认真抓好农村小沼电的建设。有条件的国营农场、畜牧场等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兴办沼气,为国家节约电力和煤炭。
 五、 组织全国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沼气科研工作,并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生物能专业或开设沼气专业课程,培养沼气建设专业人材。同意将四川沼气科研所改为以农业部领导为主的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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