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业务, 并从一九六二年开始,实行对包装材按需加工, 供应成箱,不供原木。第二次,一九六四年省委领导同志在杭州蹲点调查, 发现木材多头管理,矛盾
很多,浪费很大,一九六五年决定把省、市建工部门的两个建筑木材预制厂,与省林业部门的木材贮制厂,合并为杭州木材厂,承担对全市基建门窗、屋架用材按需加工,供应成材、半成品、成品。与此同时,相继建成了刨花板、造纸浆粕、活性炭等综合利用生产车间,并且从一九六九年开始实行了门窗规格标准化。第三次,一九七二年省革委会决定将省属杭州木材厂下放,与杭州市物资局木材公司合并,成为现在的杭州市木材公司。
现在,杭州市木材公司担负着市属企业和在杭州市的省属企业、部分中央企业的木材供应任务。 每年供应量约十万立方米, 占全市木材年耗总量十二万立方米的百分之八十三,其中经过加工供应的有七万立方米。同一九六五年比较,不但木材直接利用率和综合利用率大大提高,而且细木工设备利用率提高了两倍多,每立方米木材运费降低了百分之六十,门窗供应价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七,较好地保证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受到用户的欢迎。
杭州市实行木材统一加工,大搞综合利用的经验,是改革木材管理的方向。近二十年来,世界不少国家解决木材不足的主要办法,已从单纯地扩大采伐量,逐步改变到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上来。目前我国木材利用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木分散加工,不能因材使用,不能综合利用加工剩余物,而且造成了设备能力、运力和人力的巨大浪费。如成都市市属企业每年需要加工的原木八万立方米左右,分散在市属局、区、县十六个部门的四十七个单位自行加工,这些单位现有大小带锯一百一十四台,年单班加工能力二十万立方米,超过实际需要的一倍半。由于分散加工,木材直接利用率只有百分之四十八,综合利用率只有百分之六十。成都市的这种状况是带有普遍性的。
对杭州市木材公司的经验,一九七四年以来,我们多次提倡,要求各地推广。去年全国物资战线学大庆会议表扬了杭州市木材公司、浙江省革委会命名杭州木材公司为大庆式企业,国家物资总局在杭州市举办了两期学习班,推广他们的经验。但是,由于涉及到省、市、自治区以及中央部门所属各单位的木材供应渠道和加工能力的调整,实际工作进展缓慢。因此,迫切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特提出如下办法:
一、切实组织好木材的统一加工,统一供应成材、半成品、成品。从一九八0年起,对在各城市的省、 地、 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需用的木材,除必须直接使用原木的(如坑木、桩木、电柱等)以外,其余一律不供原木,改由市木材公司统一组织加工,供应成材、 半成品、 成品。为了明确供应责任,各省、地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的木材分配指标, 仍由各主管部门安排, 分别经物资总局和省、地物资局划转,委托所在市的木材公司,负责统一订贷,统一组织加工,统一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