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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物资总局关于推广杭州市木材公司经验提高木材利用率的请求报告的通知

  对不在城市的省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需用的木材,也应打破行政区划逐步做到划转指标,委托附近的市木材公司统一加工,供应成材、半成品、成品。
  县和不在城市的地属各单位需用的木材,应由县木材公司统一组织加工,供应成材、半成品、成品。在城市附近的,也应逐步由省、地物资局划转指标,由市木材公司统一加工,供应成材、半成品、成品。
  物资总局和省、地物资局,对划转指标木材的供应情况,要经常了解,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做到负责到底。
 二、抓紧进行木材加工能力的调整工作。这是当前组织木材加工的专业化协作,提高木材利用率的迫切需要。各市计委、经委要迅速对现有木材加工能力进行调查了解,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提出调整和改组的方案。要从有利于发挥现有加工设备能力,提高出材率和充分利用加工剩余物等项要求出发,对现有加工能力该合并的合并,该淘汰的淘汰,该加强的加强。争取全国在三年内完成调整、改组任务、
  调整、改组木材加工能力,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一定要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经过认真调查,充分协商后逐步进行。在调整、改组中有不同意见,应报告上一级计委、经委仲裁解决。
  各单位的木材加工厂(车间)在未调整、改组前,应在市计委、经委领导下,由木材公司按照择优的原则,合理安排加工任务,统一回收利用加工剩余物。
 三、加工成品、半成品实行标准化。各市木材公司要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成品、半成品的统一标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一两年内,应首先把门窗、包装箱标准化方案确定下来,颁布实行。
 四、积极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各地要根据加工剩余物的资源情况,对发展综合利用生产能力进行规划。首先要对现有木材加工厂(车间)进行挖潜、革新、改造,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的要进行扩建和新建。新增综合利用能力应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为主。扩大综合利用生产能力需要的投资,要列入各级计划;所需专用设备由国家统一组织生产,成套供应。
 五、木材统一管理后,随着木材利用率的提高和加工费用的降低,应该相应降低成材、半成品、 成品的供应价格, 必要时也可以给用户适当增加成材、半成品、成品的供应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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