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前地勘行业职工相对富余,待业职工家属、子女也不断增多,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地勘行业发展多种经营,调整生产结构和队伍结构,尤其要支持各地勘部门与地方和有关部门联合兴办多种经营企业。各级地方政府要把各地勘部门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纳入地方统筹安置范畴,在地方劳动力综合调配时,尽可能把地质勘查单位的富余劳动力和待业家属、子女调剂给需要用人的部门;在新建矿山时应适当安排部分地质职工或子女。新建矿山企业组建地测机构和矿山地质队伍要优先从地勘单位划转人员。各级地方政府要支持地质勘查单位依托城镇建设工作和生活基地。
六、深化改革,加强地矿队伍建设
各地勘部门要以地质找矿为中心,按照“保证基础、加强普查、择优详查、对口勘探”的原则,全理安排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三大部类的工作,促进各矿种、各勘查阶段的协调发展;要合理调整布局,完善地勘工作部署,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要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继续深化地矿体制改革,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全面步入法制轨道。当前要以转换地勘单位经营机制为重点,完善地项目管理,继续推进地勘单位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改革人事、用工与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管理,提高地矿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各地勘单位要继续发扬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增收节支,以提高地勘工作质量、除低物资消耗、提高地质找矿效益为目标,抓好基层分队、班组、机台建设,建立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要进一步加强地矿行业各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地质矿产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局(厅),要树立为全行业服务的思想,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继续发扬“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的“三光荣”传统,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定、能打硬仗、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地矿队伍,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和下个世纪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如无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
地 质 矿 产 部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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