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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建设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作请示的通知

  村镇建设的重点要放在包括县城以下建制镇在内的集镇上,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开辟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资金筹措工作,严格按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农村地区性经济组织需要的店房和服务设施,由所在建制镇和乡政府按规划要求,统一开发建设;一些公益事业可以走民办的路子;较大的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排水、通信等,可由集体、个人多方集资兴建;有些地区可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回乡建筑队伍修建一些生产、生活急需的公用基础设施;对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可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努力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和使用功能
  设计农村住房要注意与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和改变农村面貌相结合,坚持紧凑、合理、适用、卫生、安全的原则,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精心设计,努力做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农民攒钱盖房很不容易,要引导农民把钱用在房屋结构的安全、布局合理上,提高抗灾能力,避免不断翻修改建造成浪费;房屋装修水平要与农民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相适应,不可盲目追求高标准,尽可能使农民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加强农业和发展经济当中去。
  要继续做好组织农民住宅通用设计的编制和推广工作,重视吸收传统的民居建筑艺术,创造出更多的具有乡土气息、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农民住宅建筑,把住宅设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抓好试点,分类指导,提高村镇建设总体水平
  村镇建设量大面广,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自然资源、风俗习惯等差异很大,在建设规模、标准、方式、速度上不能搞“一刀切”,必须通过试点,实行典型引路,分类指导。要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继续抓好新的试点工作。一是要有明确的目标,即千方百计节约用地,不占好地,不占农田,不占菜地,并做到合理用地;控制各类建筑(包括农民住房面积)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优化环境,注意配套建设;推广应用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精心规划、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走集中统一建设的路子,使试点建设总体水平跨上新的台阶。二是要有代表性,既要有经济发达地区的试点,又要有一般地区和发展较慢地区的试点;既要有集镇的试点,又要有村庄的试点,以逐步形成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试点网络。三是要抓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四是省、地(市)、县都要抓试点,树立自己的典型。五是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推广,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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