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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外贸体制有关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七)第708号表外科目“已上缴中央外汇”分设“无偿上缴”和“有偿上缴”两个子目,分别核算企业有偿和无偿已上缴中央外汇额度任务的情况。
 二、有关会计处理举例
  (一)上缴中央外汇补偿资金
  1、平时收到上级拨给的补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外汇价差--中央有偿使用外汇价差(外贸企业部分)
  贷:应付供货奖励和补偿--应付供货补偿(出口商品供货企业部分)
  2、半年或年终按权责发生制计算企业应收未收的上缴中央外汇的补偿金额时:
  借:应收奖励、补偿和补亏--应收上缴中央外汇补偿
  贷:外汇价差--中央有偿使用外汇价差
  半年决算时作的上述分录,应于七月初红字冲回;年终作的,下年初不冲回。
  3、外贸企业弥补和调整盈亏时,按现行制度规定:
  借:外汇价差--中央有偿使用外汇价差
  贷:利润分配--外汇价差弥补
  4、将出口供货单位的补偿资金转付给出口供货单位时:
  借:应付供货奖励和补偿--应付供货补偿
  贷:银行存款
  5、按规定对无法付出的应付供货单位的上缴中央外汇补偿资金,应全部用于弥补和调整企业盈亏:
  借:应付供货奖励和补偿--应付供货补偿
  贷:利润分配--其他补贴
  (二)奖励金
  1、企业预提和提取奖励金
  (1)提外贸出口奖励金时:
  借:利润分配--外贸出口奖励金
  贷:专用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百分之五十)
        --职工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
        --职工奖励基金(百分之三十)
  同时:借:专项存款
     贷:银行存款
  (2)提供货出口奖励金时:
  借:供货出口奖励支出
  贷:应付供货奖励和补偿--应付供货奖励
  2、支付供货单位的供货出口奖励时:
  借:应付供货奖励和补偿--应付供货奖励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平常收到国家拨给的出口奖励金(包括外贸出口奖励金和供货出口奖励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利润分配--国拨出口奖励收入
  4、企业于半年或年终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企业应收而未收的出口奖励金差额时:
  借:应收奖励、补偿和补亏--应收国拨出口奖励
  贷:利润分配--国拨出口奖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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