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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第一商业部和第二商业部合并为商业部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第一商业部和
第二商业部合并为商业部的决议
(1958年9月11日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通过)
1958年9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定将第一商业部和第二商业部合并为商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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