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生产要素在国际范围内优化组合的特点,技术附加值、创新程度、投入强度越高的高新技术待业或环节,对国际化程度的要求也越高。高新技术产业只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化和国际化。要实现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必须贯彻科技合作与经济合作并举、民间合作与官方合作并举、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并举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方针,加强对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研究,确立正确的发展战略;同时要在开发区建立健全适应国际惯例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条件。
各开发区经有关部门批准应设置技贸进出口公司及海关分支机构,设立保税仓库、工厂或保税区,以适应当代国际技术经济贸易的需要。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向外向型发展,充分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沿海经济特区已有的对外窗口,加快高新技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第三世界市场的步伐。要根据需要赋予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更多的外贸经营自主权,鼓励它们到国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销售服务网点,简化进出口业务的审批手续。对高新技术重要行业,出口创汇和替代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要在关税和外贸配额、许可证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保护。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应能直接参与对外贸易洽谈业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简化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人员多次出国审批手续的规定,切实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进一步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国外、境外投资者到开发区独资、合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进行风险投资。要切实保护国外、境外投资者合法的技术经济权益,协助他们依法在我国申请专利,对我国法律尚不保护的领域,要通过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等行政措施,防止成果的非授权使用与转让。
五、广泛吸引人才,在开发区创造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的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之奋斗拼搏。要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科技人员相对集中特别是任务尚不饱满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实行人才分流,有组织地到开发区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和校办产业,支援开发区建设。开发区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招聘等形式,吸引各类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骨干、学有所成的出国留学人员、确有专长的海外华人专家到开发区工作。
对到开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职称评聘的同时,可实行企业内部技术职称评聘制度。对人才流动中发生的技术权益纠纷,一方面加强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协调和仲裁工作。在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足发展基金、严格计征个人收调节税的前提下,可从优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并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拉开个人收入分配的档次。通过推进住房商品化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人才流动中的住房、福利、待业等方面的问题。
要按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要求,加强培训工作,尽快造就一批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懂技术、懂外语、会管理、善经营的企业家和管理人才。要十分珍惜和爱护高新技术企业家及为开发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并给予应有的荣誉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