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政府是农村经济建设第一线的指挥部,直接担负着本地区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计划、管理、组织和协调的责任。当前,实行农科教结合要以县、乡为重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县、乡政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努力创造符合当地实际的统筹内容和结合形式。上级各部门要尊重和支持县、乡政府的统筹自主权,不要因县、乡实行统筹规划而消减正常下拨的经费、劳动就业指标和生产物资等。
四、充实和健全科技培训与推广网络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我国农村科技力量薄弱,培训与推广网络不健全,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矛盾。当前,农科教结合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巩固壮大农村科技服务队伍,充实健全科技培训与推广网络,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科技培训与推广网络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农村的科技推广机构几十年来为农业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需要,必须通过改革加以充实和完善。要在农科教结合工作中,积极扶持、引导各种形式的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逐步形成以县科技培训与推广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村服务基地为网点,上挂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单位,下联专业组、户的农村科技培训与推广网络。各有关院校和科研单位,要主动联系,接受任务,做好工作。这个网络应承担技术培训和成果推广两个方面的任务,不仅要切实发挥现有科技推广机构的骨干作用,而且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在科技培训与推广中的积极性,还要十分重视农村各级各类学校和回乡青年学生的作用,以及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农民科技组织,从而形成规模更大的专兼结合、专群结合的网络。
县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基地要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紧密协作下,根据当地的实际,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站、场、所或各类学校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建设,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对中心和基地,县、乡要做好统筹安排,不要盲目铺新摊子,防止重复建设。县、乡政府可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增加对中心和基地建设的投入。这些中心和基地应逐步发展成以科技为先导的集体经营的经济服务实体,不断增强为农业生产服务和自身发展的能力。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1989]87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