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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审查,三峡工程坝址选在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工程的拦河大坝全长一千九百八十三米,坝顶高程一百八十五米,最大坝高一百七十五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一百七十五米,总库容三百九十三亿立方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一千七百六十八万千瓦。工程静态总投资五百七十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主体工程建设工期预计十五年。工程建设第九年,即可发电受益,预计在工程建成后不太长的时间里,即能偿还全部建设资金。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三峡工程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是可以负担的。
  三峡工程规模空前,技术复杂,投资多,周期长,特别是移民难度很大。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对今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要谨慎从事,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努力把这项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事情办好。
  国务院常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建设三峡工程。建议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请审议。

                        国务院总理 李鹏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的说明
            国务院副总理 邹家华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三峡工程的审查过程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影响深远,国务院对兴建三峡工程历来采取既积极又慎重的方针。从五十年代开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勘测、科研、设计和试验工作。一九八四年,国务院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后,曾原则批准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一百五十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此后,有关部门、地方和社会各界人士,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提出了各种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为了使工程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稳妥,要求原水利电力部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九八六年原水利电力部组织全国各方面专家四百一十二人,分十四个专题进行论证。同时,国家科委配合论证,组织全国三百多个单位、三千二百多名科技人员对四十五个专题进行科技攻关,取得了四百多项科研成果。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十四个专家组陆续完成了专题论证报告。一九八九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论证成果重新编制了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四十年来,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不仅有大批的专家和各界人士参加,而且已超过一般论证工作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科研、试验工作,使工程论证尽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国务院于一九九O年七月在听取了重新论证的情况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成立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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