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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水库建成蓄水后是否产生诱发地震,一直是地质与地震部门长期研究的重点。经过几十年的调查研究,他们认为三峡工程坝址处于地壳稳定性较好的弱震环境地区,建库后虽然不能排除局部地段产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但即使发生水库诱发地震,影响到坝区的烈度将不超过六度,不致影响工程的安全。
  关于三峡水库库岸稳定问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专家组认为,水库无渗漏及严重的浸没坍岸问题,库岸的总体稳定性是好的。少数可能失稳的大型崩塌滑坡体离三峡坝址都在二十六公里以远,不会影响工程的运用和大坝安全。水库蓄水后江面展宽,水深加大,因崩塌滑坡导致堵江碍航的可能性比建库前大为减小。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技术复杂,对已发现的问题,要继续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技术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使工程建设更加稳妥可靠、经济合理。
  五、关于建设资金筹集的可行性
  三峡工作建设所需静态投资为五百七十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其中,枢纽工程投资二百九十八亿元,水库移民投资一百八十五亿元,输变电工程投资八十七亿元。在论证和审查中,采用多种方法对建设三峡工作进行了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包括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工程本身的投入产出分析和各种替代方案的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三峡工程虽然总投资大,总工期长,但由于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大,并在建设的中期就可发挥出巨大的发电效益,因此,仍能取得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各项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和财务评价指标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于从第九年起第一台机组发电后就有收益,因此预计工程建成后的短时间内,有可能收回全部建设资金。
  资金筹措是兴建三峡工程的一个关键问题。工程实际需要筹措的资金比静态资金数量要大。具体数额与开工时间、物价、贷款利率等因素有关,特别是物价上涨因素对资金需要量的绝对数影响较大,但三峡工程的实物工作量(工程量约相当于两个半葛洲坝,发电量约相当于六个半葛洲坝)不会随物价上涨而增加。同时,物价上涨,电价等也会随之增加,筹资能力相应加大,这是一种“水涨船高”的关系。
  三峡工程投资基数较大,但资金投入流程长,发电前资金需要量约为总量的一半左右。发电后的建设资金相当部分可以靠发电收入自筹。据测算,在建设期间可以发电四千三百多亿千瓦·时,创利税近四百亿元。在工程开始发电以后靠自身和葛洲坝电站的发电收入基本上能满足建设资金的需要。因此,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关键,是解决发电前近三百亿元(一九九O年价格)的建设资金问题,平均每年投入二十五亿元至三十亿元,约占一九九二年全国建设总规模五千七百亿元的千分之五左右。除适当提高葛洲坝电站发电电价所得收入和征收水电建设基金外,所需资金还可以通过社会各方面筹资,如债券、股票、贷款以及利用外资等来解决。只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采用多渠道筹集,建设所需资金是能够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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