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建设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建设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四月六日
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建设的报告
国务院:
“七五”期间,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贫困地区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贫困地区大多是在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繁、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现有耕地大部分是坡耕地,土地贫瘠,抗灾能力弱,农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一遇自然灾害返贫率较高。去年十月,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在陕西省白河县召开了全国贫困山区经济开发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贫困山区建设基本农田的经验,重点讨论了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建设问题。现将有关意见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
缺粮,是我国贫困地区的突出特征。稳定地解决温饱,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实践证明,贫困地区吃粮不能完全靠调入。吃调入粮成本高、风险大,国家运不起、贴不起,群众也买不起、背不起。贫困地区解决粮食问题,还是要靠建设基本农田加科学种田。
建设基本农田,可以变三跑地(跑土、跑水、跑肥)为三保地(保土、保水、保肥),提高抗灾能力,稳定农业生产;可以有效地应用农业科学技术,为精耕细作创造条件;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粮食产量,一般每公顷可增产一千五百到二千二百五十公斤;可以减少粮食调入,提高粮食自给率,稳定解决贫困户的口粮问题;可以促进退耕还林还牧,真正发挥山区优势,为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为此,贫困地区的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建设基本农田的信心和决心;认真总结群众在基本农田建设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广泛深入地发动和组织群众;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调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积极性,把基本农田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