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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茧丝绸
发展风险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的通知
(商运字[2004]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发展性项目已下达实施五批,目前项目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验收总结。近期,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已组织专家,对五批基金项目进行了评审,并对99个优秀项目予以表彰。为使各地了解掌握五批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明确工作要求,现将《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基金项目的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发挥基金项目对行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为加强茧丝绸行业的基础性科研与开发,促进茧丝绸行业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自1998年起截至目前,在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和有关部门共同评审,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下达了五批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发展性项目,共计410项,总资助金额2.0777亿元。这五批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的广泛应用,直接带动了茧丝绸行业技术进步和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蚕茧生产区域化、标准化、优质化、产业化的进程,提升了产业竞争力,拓展了茧丝绸产品的贸易平台。基金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和加强农业基础,进一步加快我国茧丝绸业贸工农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一体化改革,提高行业运行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丝绸强国”战略,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
  根据《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项目围绕体现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强化产业基础建设和研究;充分发挥行业内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扶优扶强、集中支持;以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创新的原则,突出桑蚕品种改良、蚕茧基地和农业基础体系建设、高新技术应用与提升产品竞争力、国内外市场开拓与行业公共平台发展、新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主线,安排农业项目238项、资金10398万元,占项目总数的58%、资金总数的50%;工业项目98项、资金4559万元,占项目总数的24%、资金总数的22%;贸易及公共平台建设项目74项、资金5820万元,占项目总数的18%、资金总数的28%。项目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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