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及相关指标研究
(三)加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四)制定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五)全国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研究
(六)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进程及应对策略研究
(七)专利申请数量预测及专利审批能力研究
(八)影响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保障研究,包括人才队伍、信息服务设施、后勤保障等方面
三、建立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机构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编制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
(一)工作小组
组长:张勤
副组长:贺化、陈仲华
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有关管理部门;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
工作小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完成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小组办公室
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负责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具体编制工作有关事宜。
四、时间进度
(一)2004年11月
启动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组建编制工作组织机构。
(二)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
1.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完成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框架稿,同时提出2005年工作计划要点,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
2.2005年2月至2005年6月:在国内外组织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相关调查报告;就上述涉及“十一五”规划的若干重大课题进行研究,提出研究报告。
(三)2005年7月至2005年9月
总结各项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完成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草案)起草工作。
(四)2005年10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计划工作会议审议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草案),并审定2006年工作计划要点。
(五)2005年11至12月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完成知识产权“十一五”规划(送审稿),提交全国专利工作会议讨论,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规划工作中如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