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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重庆市北碚区等为国家卫生区的决定

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重庆市北碚区等为国家卫生区的决定
(全爱卫发[2004]9号)


重庆、天津市爱卫会:
  根据你们的申请,2004年11月3日-10日,全国爱卫办委托重庆、天津市爱卫办,分别组织了对重庆市北碚区、天津市塘沽区、大港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结果表明,以上各区积极响应全国爱卫会的号召,把开展创建卫生区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来抓,作为为民办实事和办好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创建活动中,各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和协调有关创卫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创卫活动。在创建卫生区活动的推动下,各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加强了卫生管理。特别是通过对农贸市场、“五小”行业、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和改造,使各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经审核,以上各区的创建工作达到了《国家卫生区标准》的基本要求。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重庆市北碚、天津市塘沽、大港等3区为“国家卫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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