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各类用海项目的论证重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编写要求,针对各类用海项目的特殊性,立足于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益,明确对周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程度,确定合理的用海范围,突出各类用海项目的论证重点。论证重点应在相应章节中突出,亦可单设专题进行论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从严控制围填海,今后所有围填海项目论证必须突出以下重点:①地形变化分析,重点分析围填海后对海岸线、地形等自然条件变化带来的影响;②水动力变化分析,宜采用数学模拟方式进行预测,大型填海项目应提交物理模拟结果;③泥沙冲淤变化、滩漕演变分析;④边坡稳定性分析,重点从用海风险角度分析;⑤海洋生物资源、水质、底质影响分析;⑥悬浮物影响分析,应对围填海期间的悬浮物影响进行数学模拟分析;⑦综合效益分析,应对围填海前后产生的社会、经济等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五、建立质量举报制度,加强外部监督。社会各界都有权据实向我局海域司检举、投诉资质单位的论证质量问题。我局将不定期地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检查。一年内被三次举报并查证属实的单位,资质年审结论为不合格。
六、逐步建立海域使用论证质量评估制度。自本文发布之日起,所有项目论证评审时,评审专家组应按《××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质量评估表》(见附件)对报告书进行质量评估,在此基础上出具评审组意见。报告书质量评估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项目须重新论证后再次评审。资质年审、项目评优时还应据此表对抽查和参评项目进行质量审查。
七、请各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附件:××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质量评估表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质量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