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印发《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监督综便函[200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法监(监督)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法监处,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二00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5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转变观念,进一步转变职能,贯彻2005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按照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二)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组织实施2004年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完成2005年项目规划。
(三)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制定《卫生监督员手册》、《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通过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加强对各地落实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中西部省级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完善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和信息网络建设。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