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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奶制品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2)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蜂类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各种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产品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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