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大学与海南落笔洞投资有限公司
合作试办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批复
(教发函[2005]55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正式成立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的函》(琼府函[2005]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大学与海南落笔洞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试办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以下简称三亚学院)。三亚学院为独立学院。
二、海南大学要对三亚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海南落笔洞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提供三亚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需资金如期、足额到位。国家和海南大学不负责三亚学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三亚学院由海南省安排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名称具印。
四、今年6月招生之前,我部还将按照《
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组织专家对三亚学院的办学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