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5]5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请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的函》(苏政函[2001]78号)收悉。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邮电学院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撤销南京邮电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邮电大学由你省直接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本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